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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江苏】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

发布时间:2020-07-08 11:35:22返回列表
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的决定 附:修正本
(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)
  
【目录】
  第一章 总则
  第二章 一般规定
  第三章 特殊规定
  第四章 保障规定
 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
  第六章 法律责任
  第七章 附则
  
  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〉的决定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  2010年9月29日
 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作如下修改:
  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:“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算。”
  本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,重新公布。
 
【完整内容】  http://law.npc.gov.cn/FLFG/flfgByID.action?flfgID=29476508&keyword=%E6%8B%9B%E6%A0%87%E6%8A%95%E6%A0%87&zlsxi